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嘉兴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9-09-19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嘉兴市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嘉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需采购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其中嘉兴市本级寄递事业部35辆,嘉善分公司8辆、海盐分公司6辆(1.5米车型);海宁分公司20辆、桐乡分公司20辆(1.8米车型)合计:1.5米车型49辆,1.8米车型40辆。为满足后期需求变动,本次采购预估电动三轮车租赁约120辆(1.8米、1.5米各60辆),预估总采购额126万元/2年。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含税)

  评分权重

  服务期限

  预估采购量

  (辆)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合同包1

  嘉兴市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1.5米车型)

  1.5m车型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

  辆

  ≤9600元/辆

  46%

  2年

  60

  57.6

  嘉兴市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1.8米车型)

  1.8m车型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

  辆

  ≤11150元/辆

  54%

  2年

  60

  66.9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26万元/2年(含税)。
1.3服务地点:浙江嘉兴。
1.4外包方式:按辆外包;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确定1家成交单位。
1.5交货期:本次采购交货期为15天,订单下达后15天内将货物送至嘉兴市指定地点,本次采购订单下达最后时期为2020年2月;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本项目电动三轮车在租赁两年后,租期满两年的电动三轮车,供应商须赠与采购人。
1.7 ★本次谈判设有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标限价详见上表,应答人应答标报价高于最高应答标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8应答报价应包括车辆保险费、车辆日常维修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详细服务要求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第五章内容。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经两次招标公告后,前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仅有一家。经审批后,采购人将与改单位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上海智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3日,共4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电话:陆工  18457318320
邮箱:lusq@chinaccs.cn
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