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邮政与拉萨海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王洪波2019-09-25来源:中国邮政网

  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着眼长远、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启政企战略合作新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刘大立,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李柏平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拉萨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米玛次仁,西藏区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布林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李柏平总经理在致辞中指出,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达成了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开展深入合作的一致意见,主要体现在“服务共推、发展共谋、合作共享”。在服务共推方面,一是共推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改革,构建进出境邮递物品智慧监管模式,尽快实现邮递物品信息化、自动化、集约化、智能化监管;二是共推邮递物品“互联网+”便民通关服务,通过推动邮政系统全面对接海关信息化申报平台,推广应用进出境邮递物品“互联网+”服务平台,在进出境邮递物品通关中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共推拉萨海关与西藏邮政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建设,加强对寄递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在发展共谋方面,一是共谋口岸互换局和交换站的建设,共同探索物流、仓储、通关新模式,开发多元化邮政产品和服务,共同推进口岸边境贸易发展;二是共谋开办国际快件和跨境电商业务的可行性,探索与跨境电商重点出口国海关的对接工作,支持邮政企业与跨境电商企业共商共建团体,提升邮政综合通关服务能力。在合作共享方面,将充分整合邮政自身资源为拉萨海关提供公文、办公物品等寄递类服务,提供对公业务和个人业务的金融类服务,提供形象宣传、文创定制等文化传媒类服务,同时,希望双方能共同开展党政工团联动,公益联动,进一步增进交流合作。

  刘大立关长表示,双方战略合作不仅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密切海关与邮政部门的工作联系,强化监管合作,提高工作质效,更是双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共同推进便利化措施落地,积极服务区内企业,助推西藏外向型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他表示,双方将在邮件通关、寄递服务、金融业务、文化传媒、活动合作等多个方面展开合作,内容广泛,需要双方共同努力逐步落实。他希望,双方共同推进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模式改革,创新进出境邮递物品监管模式,实现邮递物品“管得住,通得快”,努力实现邮政系统与海关信息化申报平台无缝对接,推广应用进出境邮递物品一次申报;共同探索物流、仓储、通关新模式,推进口岸边境贸易发展;共同研究开办国际快件和跨境电商业务的可行性。拉萨海关将加强与跨境电商重点出口国海关的协调配合工作。同时,双方还将加强在党建、群团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共同确保合作更加顺畅、更加深入、更加有效。

  此次战略合作标志着拉萨海关与西藏邮政双方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新开始,双方将以本次签约为契机,密切协作、携手共进,共同构建新型合作关系,为助力地方经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