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分公司传媒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0-03-06来源:中国邮政网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0}14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义乌市分公司传媒服务项目”(采购编号:2020-1)项下的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义乌市分公司传媒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2020-1

  1.3项目概述:根据义乌市邮政分公司的宣传工作需要,对重点、亮点工作进行全方面跟踪、挖掘,满足新闻报道的质量和宣传效果的需求。

  合同包号

  服务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万元)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1

  1

  传媒服务采购

  拟刊发在报刊头版或二版等要闻版上关于义乌邮政分公司的新闻稿件,头版或要闻、经贸版重要位置。头版每条字数1000字左右,要闻版或经贸版重要位置,每条字数不少于1600字。合作期间4个月总计不少于4条,按每4条折合1个版,共折合1版面。

  ≤3

  暂定九个月

  3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3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0)14号文件通过义乌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义乌商报)采购服务。协议时间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底。义乌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义乌商报》是隶属于融媒体中心的义乌唯一权威性党报,根据义乌市邮政分公司的宣传工作需要,随时能够派出骨干精英记者,对重点、亮点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挖掘,切实保障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服务性和对服务单位版面的宣传效果。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义乌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义乌商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所应答报纸(刊物)出版、新闻、广告、发布转载、平台服务等资质。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五、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示期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0日,共3天。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地址: 义乌市南门街300号

  电    话:0579-8543605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