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副产品流通 写好服务民生答卷

——农产品物流供应链探究
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张琳超2020-06-23来源:中国邮政网

  从6月11日起,北京市连续出现与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直接或间接流行病学关联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北京市多家批发市场因确诊患者到访面临关闭,农产品物流市场或将面临较强整顿。

  城,所以盛民也。农贸市场作为城市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不仅能够满足市民日常采买所需,也是促进就业和畅通农产品销售的重要平台。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服务大中城市为定位,兼具中转、批发、零售功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人流、物流管理松散,依然未能摆脱人们对其固有的脏乱差印象。此次新发地疫情也再次暴露了我国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体系的滞后。

  小菜场连着大民生。如何兼顾城市发展与民生需求,建设与现代都市相匹配的干净、卫生、现代化的批发市场,构建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形成统一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农产品供应链是以农产品供应为核心,由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加工者、物流服务和消费者等构建的一种组织形式和网络架构,涉及物流、资金流及信息流。其中,农产品物流担当着畅通供需渠道的角色,对农产品流通中人、货、场资源的深度融合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与工业物流基本功能相似,农产品物流也具备运输、储存、流通、加工、配送、装卸搬运﹑包装和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从温度、重量、速度的角度来看,又分别涉及冷链物流,农产品零担运输及近几年兴起的前置仓、即时配送等。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普遍存在流通主体分散、流通水平较低的问题,我国农产品主要交易载体是批发市场,数量少、档次低,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低和规模化程度低,农产品保鲜物流设施,诸如冷藏车、保鲜库缺乏,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布局不合理。新发地疫情的暴发更是折射出农产品交易中心的运营状态。当前,我国还未能形成统一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我国农产品物流虽然发展迅速且规模也在持续扩大,但信息化、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较低,仍旧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仓储、机械化操作、信息网络平台和大数据管理平台设施都较为滞后。在冷链运输环节,据统计,公路方面,我国70%的农产品通过敞篷开放式汽车运输,而拥有制冷设备、保鲜装置的汽车比例不足10%;铁路方面,冷藏运输量不到总运输量的1%;水运方面,我国仅有200艘各类冷藏船,总容量约为10万吨。我国农产品仅水果一类由于冷链环节的滞后因素,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的损耗率就达到25%至30%,此外,我国只有10%的肉类和20%的水产品进入冷链物流系统,但这难以满足生鲜农产品对物流的需求。此次北京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弹也再度提醒人们,关注冷链物流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农产品市场体系功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传统的批发市场一直在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批发市场一直存在功能单一、服务管理落后和流通层级复杂的问题。在批发市场中,一户一家的经营模式限制了物流体系的发展,导致物流渠道狭窄。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模式下,无论是生产规模还是信息动态都难以与农产品大市场进行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流通模式的创新,在交易价格、效率和服务上难以获得优势。

  农产品信息系统滞后。农产品信息的对称和透明是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打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实现生产与市场有效对接的关键。目前,我国超过80%的县乡级农业部门建立了涉农信息平台,全国范围内已经建立了约两万个农业信息网站,来为农民提供农资农业和技术指导信息。但我国的农业信息系统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相对滞后,一方面,农业信息系统存在技术制约,信息不能及时更新;另一方面,现阶段农业信息系统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相对于专业化的电商平台,农业信息系统所提供的服务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农民的现实需求。

  农产品物流追溯体系推进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明确提出,建设农产品物流追溯制度。在此之前,中国已开始开展物流追溯的有益尝试,但由于农产品附加值低,现有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多为试点性质,试点单位拘囿于技术标准、信息量及管理层的自身局限性,未能实现设备兼容和信息共享,使得现存农产品追溯体系始终停留在各自为政、互不相干的局面,无法形成大规模的、有效的物流网络。而此次疫情也恰恰暴露了批发市场在供应链可追溯体系方面的短板。

  农产品物流中的机遇与挑战

  近日,阿里旗下饿了么在杭州发布“智慧菜场六大标准”,包括食材安全可溯源、选品智能管理、数字化营销、30分钟履约配送体系、支付新技术、全场景数字化管理等内容,而完全实现这些,建立一个绿色化、智能化、可追溯的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体系需要国家和企业层面共同努力。 

  对国家行业管理而言,一是要做好科学的区域规划。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公益性城市基础服务类设施,政府在规划时应综合考虑全市农产品流通,做好城市配套资源的统筹规划,降低车辆通行、人员聚集等对城市运营的影响。为此,可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实行批发零售分离、商流物流分离、二次批发商代理等运行体制,减少批发市场的大量人流,节省资源和空间,避免道路拥堵。二是要建立完备的追溯体系。食品安全包括建立供应链可追溯体系、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检测体系等,而我国农产品物流追溯体系相关法规虽然提出早,但是推进慢,有效的物流网络尚未形成。三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将建设标准化、绿色化、智慧化农贸批发市场纳入“两新一重”(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范围,在冷链设施设备、环保设施、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与实际的资金支持。 

  对邮政企业而言,一是要不断创新应用物流技术。随着现代化水平的推进,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工程技术和现代供应链管理方法正在快速发展,新技术的应用可大幅提升农产品物流系统运作效能,提升物流资源的共享集约化利用率,降低物流成本。二是要探索新的流通模式。受疫情影响,农产品线下需求减少,因此,可借助电商,打造“集散批发+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模式、农产品直采直供体系,推进仓配一体化,推广网订店取、社区配送、自助提取和代收服务等末端配送模式,探索商贸与物流线上线下融合创新。三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借助邮乐购,邮储食堂等电商平台进行农副产品的线上销售,对农副产品大单品进行直播带货,践行助农扶贫、服务群众生活的社会责任。四是要畅通农产品物流渠道。农贸市场的关停使得部分消费者将农副产品购买转移至线上,邮政物流寄递网络可提供产地直到消费者的直链的物流服务或从门店到消费者的同城即时配送服务。五是要发展农业金融服务。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主体都可成为邮政储蓄业务的获客对象,例如,为原材料生产者提供产品研发资金支持,为农民提供储蓄及小额贷款,为经销商提供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为整个链条打造畅通的资金流通渠道。

  借鉴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模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流通虽然存在差异,但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和以日本为代表的部分东亚国家,在农产品流通方面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套成熟高效的模式,对我国打造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体系、优化农产品流通渠道具有借鉴意义。

  美国——短链流通+物流追溯+冷链运输

  直销模式打造短链流通渠道。美国农业的主体是大型农业公司和大型企业化家庭农场,因此,造就了其大生产、大流通的特点。美国的农产品物流体系非常发达,主要实行的直销模式形成了较短的流通渠道,果蔬类产地与大型超市、连锁经销网络间的直销率约为80%,而经由批发市场流通销售的仅占20%左右。较高的直销比例,使农产品采摘后由田间经超市直接到消费者手中。由于减少了中间批发环节,使得农产品物流损耗在2%以下,不仅大大减少了物流环节,提高了物流效率,也降低了物流成本。

  追溯体系保障农副食品安全。美国要求输入的生鲜农产品在档案信息详细完备的基础上,能够在4小时之内进行回溯,否则将对其就地销毁,这得益于有法可依的追溯体系与完备、循环、透明的物流追溯网络。美国从立法层面高度重视农产品物流追溯体系建设,于2002年便通过了《公共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应对法》,将农产品安全提高到生物反恐的战略高度,要求对农产品物流追溯体系的每个环节都实现风险管控。在强调农产品物流追溯体系的重要性后,美国又于2003年5月推出《食品安全跟踪条例》,明确并统一了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实行的追溯制度、管理体系和认证制度,确保农产品物流追溯体系在有法可依的同时有章可循。

  服务组织提高冷链物流效率。除拥有发达而便捷的公路和铁路运输网络完成农产品冷链运输外,美国还建有许多专门为农产品交易服务的组织,如装卸运输公司、加工包装和分类配送中心以及银行、邮政等与之密切相关的机构,为农产品冷链物流提供服务。而冷链物流行业协会也为物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此外,美国的冷链物流行业分工细致、职责明确,如运输方只负责运输,装卸搬运方只负责装卸搬运,从管理学角度看,明确细致的分工促进了各个环节的专业化,运作效率高,且容易追查。

  日本——设施完备+组织完善+制度健全

  日本国土面积较小,自然资源匮乏,土地规模化和经营程度低,农业生产规模小,面临着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因此,日本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以批发市场为核心,批发市场经由率约为60%,有效解决农业的小规模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与中国以小农场为主体的特征较为相似。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完备。日本政府为了促进本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从多方面为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支持。首先,日本在全国范围内对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为长远发展预留土地。在区域内对运输网络进行层级规划,对乡镇物流运输节点进行系统规划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构建点线相连层级分明的物流网络,比如新干线铁路运输网、高速公路运输网等。其次,在物流网络的带动下,农产品生产地所在的村镇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聚集效应,并建立了与农产品运输相配套的保鲜、冷藏、加工等企业,不仅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而且形成了设施完善、规模庞大的产业集群和物流园区,为农产品的高质高速运输提供了保障。

  农产品物流主体组织化程度较高。在日本,农产品物流的主体主要分为3类:企业化经营的农场、农产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农协。农协在日本农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组建批发市场和集配中心,组织和保障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畅通。在日本,有98%以上的散户都加入了农协,在农业资料的采购和农产品销售方面形成了规模化效应,组织化、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正是通过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农协,日本的单一农户才能够实现与大市场的精准对接,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 

  农产品相关制度与法律体系完善。1923年,日本颁布了第一部《中央批发市场法》,明确规定了批发市场的组建、管理和运营方面的内容。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反垄断法、农协立法、财政立法、信贷立法,而且从物流的资金支持、经营运作、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节化规定。此外,日本十分重视农产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实行严入严出的双向管理体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农产品追溯制度,包括对农产品产地、质量的认证,品牌的追溯检查,通过实施产品的快速检测和分析,为消费者提供了完善的追溯查询体系。 

  荷兰——中转站+追溯码 

  中转站保证货物配送及时。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荷兰积极发展农产品供应链。在市场附近建立一个中转站,先将农产品集中到中转站,再进行配送。采用这种方式能保证货源的充足和配送及时,配送中心在收到货物时会进行分类、包装、储存等,并将这些产品运送到各个零售商。 

  追溯码保障食品倒序追查。荷兰有着严苛的产品生产检测标准,荷兰农业中最重要的乳制品生产标准远超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相关标准。每一个产品生产出来后都会加印生产追溯码,随时可以查询产品的运输状况,消费者可通过追溯码进行倒序追查,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图1 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示意图


图2 中、美、日的农产品流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