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邮政与沈阳仲裁办举行“仲裁专递”合作签约仪式
王艳 白冬雪   2020-07-10   

      经过近一个月洽谈和沟通,沈阳邮政民商事仲裁寄递项目正式启动。7月8日,沈阳市分公司与沈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举行“仲裁专递”服务签约仪式,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邹华国、副处长荣丹、沈阳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邱立民、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张量、副局长孔波及市分公司领导出席。沈阳仲裁办副主任王雁雁与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晓峰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署并交换合作协议。

   

    仪式上,沈阳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邱立民表示,这是全国首推的民商事仲裁法律文书实现“仲裁专递”,随着民商事仲裁行业的快速发展,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服务质量要求日益增强,尤其是对送达等程序性权益越发重视。沈阳仲裁办将通过邮政行业龙头优势,加深各类市场主体对仲裁法律服务的认知,不断扩大区域影响力,提升仲裁公信力。

    在服务时限上,“仲裁专递”邮件到达投递单位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详情单上的送达地址投送至少三次,如投送三次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收件人的,及时将邮件退回仲裁机构,并注明退回理由。这确保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手中,提高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该项目预计年邮寄量1万件左右,预计收入30万元。此次合作洽谈过程中,市分公司石伟总经理担任首席客户经理亲自挂帅,确保了项目顺利推进。未来,沈阳市分公司将与沈阳仲裁办全面深入合作,携手并进,为打造沈阳市高效、便捷的法治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