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行武装押运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 HBYCC-2021-1
3.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行
4.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闫万春 0316-2326009
6.采购服务的内容及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采购内容:武装押运服务外包。
项目预算:120万元/年
拟定供应商:廊坊市银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7.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廊坊市各县行当地均无人行发行库,资金只能通过与市分行金库调拨完成。经廊坊市公安局保安公司管理处证明,廊坊市银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是经公安部批准的在廊坊市辖区唯一为金融系统提供武装守护和押运服务的公司,且具备武装押运许可及持枪资格,满足为我行提供押运服务需求,建议使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廊坊市分行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管理内控审批权限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8.服务周期:3年。
9.本项目公示期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1年1月22日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馈。
10.磋商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廊坊市分行会议室
11.评审方法及标准:以采购需求为基础,不超采购预算为前提的原则进行评审
1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邮政集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