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中心2021年老旧设备更新工程NTP时钟同步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采购编号:SJZXCG-2021-050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中心2021年老旧设备更新工程NTP时钟同步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预算:
4台NTP时钟同步专用硬件设备。采购估算金额为人民币56万元。
注: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本项目的预算费用,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4.1.6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要求
4.4.1设备为机架式服务器,设备高度应≤2U,并写明设备高度(以U为单位)。
4.4.2时钟同步来源:支持北斗和GPS双路同步并根据策略自动切换。在外部卫星信号缺失的情况下,支持通过内部铷原子钟进行自守时,年度时间偏差不超过5ms。
4.4.3设备支持NTP并发请求数及最低客户端数:单台设备支持每秒大于30000次的NTP同步请求,支持接入同步客户端数量大于6w,说明单台设备支持每秒NTP同步请求上限和同时接入同步客户端数量上限,并给出相关的测试环境、测试条件和测试数据,以及第三方或投标人自己测试结果的说明文件。
4.4.4网卡:单台设备需不少于4网口,网口速率千兆及以上,支持模式为主备和负载均衡两种方式的双网卡绑定,并说明设备网卡数量和性能特点。
4.4.5高可用:支持双路电源冗余,支持双机热备,并描述双机热备的实现方式。
4.4.6支持客户端和操作系统类型:支持客户端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服务器,PC机,存储,光纤交换机及各类网络设备等,支持操作系统类型包括但不限红旗Linux,CentOS,SUSE,AIX,HP-UX,windows等,并对支持的客户端和操作系统类型进行详细说明。
4.4.7支持级联模式:多台设备之间支持配置为多层级联模式同步。
4.4.8为了保证后期技术支持的持续性,截止开标日投标产品原厂商总部已公布停产的产品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4.9磋商对象承诺的原厂技术服务,包括安装、调试、检验、培训、保修和技术支持等,均由所投设备原厂商(硬件和软件)或其在国内的分支机构,或投标人(投标人必须获得原厂服务体系认证,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本次服务。
4.4.10磋商对象及原厂应负责将投标设备与采购人现有监控系统进行适配对接。入围后磋商对象及原厂需提供与投标设备一致的测试设备,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监控系统接口规范,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监控系统对接测试,若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无法通过测试,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废除本次中标结果。
4.4.11设备上线前须进行开箱、验货、装机、加电测试工作,加电测试完成后,投标人应向采购人递交由采购人最终用户签字的《加电测试报告》,经采购人最终用户认可后,即视为设备初验完成,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三个月,在试运行期间设备如出现重大问题,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设备连续运行三个月无故障时为止,方可进行设备终验,并由磋商对象和采购人最终用户共同签署《设备终验合格证书》作为终验依据。
4.4.12磋商对象人须提供不少于四年的免费原厂设备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从设备终验合格之日起的第二日开始计算,并在《设备终验合格证书》上写明。《设备终验合格证书》要附有原厂盖章的关于认可设备维保时间的说明或原厂官网维保日期查询截图的附件。
4.4.13磋商对象提供的投标产品或同系列同性能产品在央行、六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省级及以上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省级及以上机构以及阿里、腾讯、百度、京东、字节跳动、美团六大互联网企业201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销售案例清单,并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与本项目相关的货物清单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若案例合同为集成商或代理商与用户签订,还需提供原厂与集成商或代理商之间为对应案例合同供货而签订的相关证明材料。(案例清单中需提供每个案例的供货台数、标的金额等;若是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为依据,案例日期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只提供入围或框架合同的视为无效案例)。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单位名称 |
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手机 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7?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采购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6.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1年6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14时(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纸质版送至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72号院,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形式为现场磋商。
8.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崔女士 电话:010-63700061
电子邮件:psbc_sjzx2021@163.com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