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的委托,现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3-2025年大堂引导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2023-2025年大堂引导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XMGL-ZB-(11)2023022
三、项目需求:
1.服务范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及其下辖机构提供大堂引导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入围两家供应商,由招标人与入围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按框架协议以订单方式约定采购内容,合同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服务点数量及预算金额详见下表:
序号 |
市分行名称 |
需求网点数量 |
需求服务点数量 |
预算单价(元/月/点) |
预算总价(万元/年) |
1 |
南宁 |
31 |
31 |
6,000 |
223.20 |
2 |
柳州 |
12 |
12 |
5,700 |
82.08 |
3 |
桂林 |
6 |
6 |
5,700 |
41.04 |
4 |
梧州 |
11 |
11 |
5,600 |
73.92 |
5 |
北海 |
4 |
4 |
5,200 |
24.96 |
6 |
防城港 |
3 |
3 |
5,200 |
18.72 |
7 |
贵港 |
12 |
12 |
5,400 |
77.76 |
8 |
玉林 |
14 |
15 |
5,500 |
99.00 |
9 |
百色 |
13 |
13 |
5,400 |
84.24 |
10 |
贺州 |
6 |
6 |
5,200 |
37.44 |
11 |
河池 |
14 |
14 |
5,500 |
92.40 |
12 |
来宾 |
8 |
8 |
5,500 |
52.80 |
合计 |
134 |
135 |
- |
907.56 |
4.本项目预算年外包费用907.56万元,两年外包费用合计1815.12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从事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和能力,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限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当前在招标人禁入名单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也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05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本项目允许邮购招标文件,如选择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需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复印件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如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及发送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建政路10号综合办公楼5号楼5楼505号室),收件人:陈昊,电话:1378868083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相关材料并查验合格后,方可通知投标人对公缴纳报名费用,缴纳账号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航洋支行(网银转:工商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银行账号:2102112509300003849。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报名费到账后方算报名成功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3月23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航洋支行(网银转:工商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2509300003849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2023年3月23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七楼)】,逾期不受理。本项目允许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需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建政路10号综合办公楼5号楼5楼505号房),收件人:陈工;电话:13788680834。
2.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沟通的(包括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等),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导致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或未按评标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以及最终报价的,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3月23 日09时30分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七楼)】开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若投标人选择不参加开标会议或有效证件不齐,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开标结果。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www.gxxmglzx.com。
十、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广西南宁市歌海路6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71-583608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5号楼
项目联系人:陈昊 电话:0771-202506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