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贵港市分公司
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KWAD5G2025293-2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5月
目 录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贵港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重)(KWAD5G2025293-2),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贵港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重)
二、项目编号:KWAD5G2025293-2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南宁、贵港市分公司2025年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金额:总预算237.88万元(包1南宁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预算129.60万元;包2贵港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预算108.28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每月按实际服务网点数支付服务费。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公司。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或项目实施地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办理CA证书及招标文件下载: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投标人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用→确认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086131或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报名时上传盖章的电子版。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2025年5月13日上午8:00起至2025年5月20日下午18:00止,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必须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标书款收款账户: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造价三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银行账号:805030224500001。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燕宗 电话:0771-2023962
5.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保证金:包1¥15,000.00;包2¥15,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上午9时整。
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开标室。投标人可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 “签到”流程。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将被否决。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否则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6.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2)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3)开标现场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系统故障、维护导致投标人已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唱标、评标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4)在开标时间前,如投标人未能及时递交、签到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任意一项未能按时提交、签到,均导致投标无效)
(5)如CA证书损坏、遗失等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投标人可登陆https://cg.11185.cn/dzzb/PortalController.do?toolsDownload网站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版,按照手册教程操作解密。
(6)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且在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解密函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6月4日上午9时整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规定的时间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形以纸质文件为准。无法解密的电子文件又无纸质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自带电脑到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如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三支路1号
联系人:王雪英;联系电话:0771-319385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联系人:郑雄;联系电话:0771-2023821
十一、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科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以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注:加注星号“★”的为关键要求,关键要求不满足则响应被否决。未标注“★”的条款和要求,不满足或负偏离达1项(含)以上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包1:南宁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需求及要求 | |
1 | 南宁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 | 1项 | ★一、项目总概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南宁市分公司2025年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 2.项目预算金额:129.60万元。 3.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0日-2027年11月9日(24个月),每月按实际服务网点数支付服务费。 ★二、项目服务内容: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合同期内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的金融机构防范区域提供7*24小时联网在线监控和非法入侵、紧急求救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服务。合同期内计划接入联网报警服务的机构共135个,该机构数仅为预估量,项目据实结算。采购人对实施单位实际联网机构数量不做承诺。 ★三、技术服务需求: (一)技术需求--接处警中心平台 1.中标人应建设有性能稳定、技术成熟先进的接处警中心服务平台,直接与南宁市公安局“110”联动中心联网。 2.中标人接处警中心平台应能兼容市面上主流的前端报警主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集采中标产品)。平台应支持多种通信传输方式,包括有线网络TCP/IP,无线网络GPRS、4G,公用电话网PSTN等。 3.中标人接处警中心平台应对报警信息保存完整及自动备份。完全满足公安部GA38—2021文件对报警信息的存储要求。 4.中标人接处警中心平台中心平台应能自动检索联网机构报警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判别报警系统运行故障。 5.中标人接处警中心平台应支持2个及以上电信基础运营商的接入线路,并建设有备用中心。以便在主中心片区断网、长时间断电等极端情况时切换正常使用,保障中心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6.中标人接处警中心平台应具有电话、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向采购人相关负责人推送布撤防提醒及其他警情关联提醒的功能。 (二)服务需求--联网报警服务 1.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及采购人的安全防范要求将采购人布防机构联网报警设备与中标人接处警中心平台联网,提供7*24小时双人值守处警服务,使之符合金融机构联网监控报警的运行要求。 2.中标人接收并核查对采购人联网监控报警系统每天定时发出的自动巡检讯息,如发现采购人联网机构未能按约定时间布防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联网机构负责人并督促布防。 3.中标人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采购人的联网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紧急报警按钮、烟雾报警器、震动报警器、红外入侵报警器等设备的测试,确保采购人的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处于良好、安全运行;测试方式包含预先通知及不预先通知,中标人在接收到联网机构报警讯息后第一时间与采购人监控中心核实警情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中标人应提供接处警平台的报警处置流程,负责培训采购人联网机构工作人员熟悉联网监控报警系统的具体功能,熟练掌握和操作使用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及设备。 5.中标人接到采购人联网机构报警设备故障通报(包括系统的自动报告及人工报告)后,南宁市区(高速环道内)应在5分钟内响应并通知采购人安排技术人员维修。中标人应配合维修联网进度,确保布防设备联网在线。特殊情况应与采购人协商解决。如因中标人报修不及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未安装监控探测器或设备未联网的机构除外)。 6.中标人接处警中心收到采购人联网报警系统发出的报警讯息后,经过警情过滤,如发生真实警情的情况下,由中标人巡护队处警的,快速环道内15分钟内到达现场;快速环道外的,报告公安机关按其内部程序处警;紧急求助警情报由联网机构属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派警种警力处警。 ★四、考核及结算 (一)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及考核: 1.每次巡检、报警测试完毕,技术维护人员应留存相关记录作为依据。应认真填写巡检记录,详细填写巡检中发现的可疑问题并上报采购人及时处理情况,以便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理。要将测试和巡检记录保留备案待查。 2.采购人接入中标人的安防系统发出故障报警的,如中标人未能在指定时间(5分钟内)响应并向采购人上报联网机构报警设备故障(包括系统的自动报告及人工报告)的,采购人有权按每次50元考核扣罚中标人(费用经双方确认后在当月服务费中考核扣除)。 3.中标人接处警中心收到采购人联网报警系统发出的报警讯息(除正常测试外)后,未通报采购人监控中心过滤警情的,采购人有权按每次50元考核扣罚中标人(费用经双方确认后在当月服务费中考核扣除)。如因中标人失职未按服务要求处置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方据实赔偿损失。 4.中标人未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退还剩余期限对应的服务费。同时应按单方解除合同当月联网机构数量×未履约合同期×每机构每月联网服务费汇总所得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二)结算方式及标准: 合同期内,中标人应于每月初10日前与采购人实施单位核实上月联网机构数量后开具税率为6%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核实后据实结算。 | |
★二、商务要求表: | ||||
服务有效期限及服务地点 | 服务有效期限:2025年11月10日-2027年11月9日(24个月),每月按实际服务网点数支付服务费。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合同期内每月结算服务费,乙方于月初10日前向甲方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其他要求 | 其他服务要求、考核标准、违约责任及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 | |||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需求及要求 | |
1 | 贵港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 | 1项 | ★一、项目总概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贵港市分公司2025年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 2.项目预算金额:108.28万元。 3.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每月按实际服务网点数支付服务费。 ★二、项目服务内容: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合同期内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的辖区代理金融网点提供110报警系统可视联网、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综合服务。合同期内需提供基础维护和可视化报警综合网服务的代理金融网点预计56个,有3个二类业务库仅需提供基础维护服务。合同期内接入机构数如有增加或减少,则按实际数量结算。且该机构数仅为预估量,采购人对实施单位实际联网机构数量不做承诺。 ★三、技术服务需求: (一)基础维护服务规范和标准 1.每季度对辖区营业场所的110联网报警系统组织一次上门检修维护,对联网报警系统内的所有设备(包括报警主机、键盘、紧急报警、对讲面板、交换机、警号、电池、电源、前端探测器等)进行不少于一次故障监测排除,杜绝系统安全漏洞的发生。 2.实时在接警平台检查联网报警系统的设备、传输网络线路、接入平台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联系,上门修复,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3.在接到维修通知后,8小时内完成修复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二)可视报警综合服务规范标准 1.使用专网线路传输报警信息。 2.可视联网报警平台24小时专人值守,处理各类触发事件,协调公安110接警部门做好监控、处警服务。 ★四、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费用标准 1.结算金额包含税金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加、更换设备费用,设备价格。供应商需提供联网设备报价。 2.可视报警综合服务费包含报警平台值守、专线使用费。 (二)结算方式 1.结算频次及周期:按月支付该联网报警平台综合服务费用。 2.结算方式:服务方应于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实施方提交上一月度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经双方指定人员按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对服务费用核对无误后由服务方盖章,并与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一同提交给项目实施方,项目实施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转帐支付服务费。 ★五、其他内容 1.负责培训2名项目实施方的操作人员,如项目实施方有要求需随时进行培训。 2.中标人负责对每个联网网点的报警系统建立电脑档案和书面档案,健全管理制度。 3.中标人负责对各网点的银行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项目实施方按月对中标人进行综合服务考核评价(评价标准详见合同草案)。考评总分为100分,考评得分低于【95】分的,每低1分,按【300】元/分从待结算的服务费用中扣除 | |
★二、商务要求表: | ||||
服务有效期限及服务地点 | 服务有效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每月按实际服务网点数支付服务费。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按月结算,结算前乙方需提供经双方指定人员按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对服务费用核对后的结算清单和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其他要求 | 其他服务要求、考核标准、违约责任及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 | |||
附件1:南宁邮政2025-2027年度代理金融机构联网报警系统服务网点
南宁邮政2025-2027年度代理金融机构联网报警系统服务网点
序号 | 分公司 | 网点名称 | 备注 |
1 | 南宁市分公司 | 苏州路监控中心 | / |
2 | 市分公司中心业务库值班室(枪库) | / | |
3 | 市分公司中心业务库(一期) | / | |
4 | 苏州路中心业务库(二期) | / | |
5 | 方园路营业所 | / | |
6 | 桃源路营业所 | / | |
7 | 思贤路营业所 | / | |
8 | 民主路东营业所 | / | |
9 | 中华路营业所 | / | |
10 | 华西路营业所 | / | |
11 | 北湖南路营业所 | / | |
12 | 那洪大道营业所 | / | |
13 | 衡阳西路南铁营业所 | / | |
14 | 凤凰营业所 | / | |
15 | 大学东路农科院营业所 | / | |
16 | 星光大道南营业所 | / | |
17 | 亭洪路营业所 | / | |
18 | 金象营业所 | / | |
19 | 荣宝华营业所 | / | |
20 | 新阳路营业所 | / | |
21 | 民族大学营业所 | / | |
22 | 中兴大桥北营业所 | / | |
23 | 安吉客运站营业所 | / | |
24 | 北湖北路营业所 | / | |
25 | 三塘营业所 | / | |
26 | 五塘镇营业所 | / | |
27 | 仙葫西区营业所 | / | |
28 | 汉林营业所 | / | |
29 | 那楼镇营业所 | / | |
30 | 金陵镇营业所 | / | |
31 | 双定镇营业所 | / | |
32 | 苏圩镇营业所 | / | |
33 | 吴圩镇营业所 | / | |
34 | 南晓镇营业所 | / | |
35 | 大塘镇营业所 | / | |
36 | 坛洛镇营业所 | / | |
37 | 伶俐营业所 | / | |
38 | 隆安县分公司 | 隆安县中心业务库(值班室、库房) | / |
39 | 隆安县碟城路支行 | / | |
40 | 隆安县丁当营业所 | / | |
41 | 隆安县都结营业所 | / | |
42 | 隆安县古潭营业所 | / | |
43 | 隆安县浪湾营业所 | / | |
44 | 隆安县民安街支行 | / | |
45 | 隆安县那桐营业所 | / | |
46 | 隆安县屏山营业所 | / | |
47 | 隆安县乔建营业所 | / | |
48 | 隆安县雁江镇营业所 | / | |
49 | 隆安县城西路营业所(原国泰街北) | / | |
50 | 隆安县南圩镇新宁营业所 | / | |
51 | 隆安县南圩镇新兴营业所 | / | |
52 | 上林县分公司 | 上林县中心业务库(值班室) | / |
53 | 上林县中心业务库 | / | |
54 | 上林县西燕中心业务库 | / | |
55 | 上林县明亮营业所 | / | |
56 | 上林县巷贤营业所 | / | |
57 | 上林县西燕营业所 | / | |
58 | 上林县镇圩营业所 | / | |
59 | 上林县澄泰营业所 | / | |
60 | 上林县白圩镇营业所 | / | |
61 | 上林县三里镇营业所 | / | |
62 | 上林县乔贤镇营业所 | / | |
63 | 上林县塘红乡营业所 | / | |
64 | 上林县万家营业所 | / | |
65 | 上林县智城路营业所 | / | |
66 | 上林县大丰街营业所 | / | |
67 | 马山县分公司 | 马山县中心业务库(值班室) | / |
68 | 马山县中心业务库 | / | |
69 | 马山县林圩镇支行 | / | |
70 | 马山县周鹿镇支行 | / | |
71 | 马山县永州镇支行 | / | |
72 | 马山县古零镇支行 | / | |
73 | 马山县金钗镇支行 | / | |
74 | 马山县同富街支行 | / | |
75 | 马山县加方营业所 | / | |
76 | 马山县州圩营业所 | / | |
77 | 马山县乔利营业所 | / | |
78 | 宾阳县分公司 | 宾阳县中心业务库 | / |
79 | 宾阳县中心业务库(值班室) | / | |
80 | 宾阳县艾村营业所 | / | |
81 | 宾阳县黎塘西街营业所 | / | |
82 | 宾阳县新桥营业所 | / | |
83 | 宾阳县陈平营业所 | / | |
84 | 宾阳县大桥镇支行 | / | |
85 | 宾阳县露圩营业所 | / | |
86 | 宾阳县洋桥营业所 | / | |
87 | 宾阳县甘棠镇支行 | / | |
88 | 宾阳县思陇营业所 | / | |
89 | 宾阳县中和营业所 | / | |
90 | 宾阳县古辣营业所 | / | |
91 | 宾阳县武陵营业所 | / | |
92 | 宾阳县黎塘东区支行 | / | |
93 | 宾阳县芦圩镇(新宾)支行 | / | |
94 | 宾阳县中华营业所 | / | |
95 | 宾阳县新圩营业所 | / | |
96 | 宾阳县邹圩营业所 | / | |
97 | 宾阳县临浦街支行 | / | |
98 | 武鸣分公司 | 武鸣区中心业务库 | / |
99 | 武鸣区中心业务库值班室 | / | |
100 | 武鸣区马头营业所 | / | |
101 | 武鸣区永宁路支行 | / | |
102 | 武鸣区罗波营业所 | / | |
103 | 武鸣区腾翔营业所 | / | |
104 | 武鸣区府城营业所 | / | |
105 | 武鸣区锣圩镇支行 | / | |
106 | 武鸣区仙湖营业所 | / | |
107 | 武鸣区兴武大道营业所 | / | |
108 | 武鸣区宁武营业所 | / | |
109 | 武鸣区两江镇支行 | / | |
110 | 武鸣区双桥镇双武路营业所 | / | |
111 | 武鸣区陆斡营业所 | / | |
112 | 武鸣区太平营业所 | / | |
113 | 横县分公司 | 横州市中心业务库 | / |
114 | 横州市中心业务库值班室 | / | |
115 | 横州市百合镇支行 | / | |
116 | 横州市六景营业所 | / | |
117 | 横州市平郎营业所 | / | |
118 | 横州市新福营业所 | / | |
119 | 横州市板路营业所 | / | |
120 | 横州市峦城镇支行 | / | |
121 | 横州市平马营业所 | / | |
122 | 横州市云表镇支行 | / | |
123 | 横州市马岭镇支行 | / | |
124 | 横州市石塘营业所 | / | |
125 | 横州市镇龙营业所 | / | |
126 | 横州市莲塘营业所 | / | |
127 | 横州市马山营业所 | / | |
128 | 横州市陶圩营业所 | / | |
129 | 横州市良圻营业所 | / | |
130 | 横州市那阳营业所 | / | |
131 | 横州市校椅营业所 | / | |
132 | 横州市灵竹营业所 | / | |
133 | 横州市南乡营业所 | / | |
134 | 横州市谢圩营业所 | / | |
135 | 横州市迎宣东营业所 | / | |
小计 | / | / |
附件2:贵港邮政代理金融机构名单
贵港邮政代理金融机构名单
序号 | 网点名称 | 地址 |
1 | 贵港市八塘镇营业所 | 贵港市八塘镇八塘街南环路307号 |
2 | 贵港市大岭镇营业所 | 贵港市大岭乡大岭圩 |
3 | 贵港市大圩镇营业所 | 贵港市大圩镇南梧二级公路旁边 |
4 | 贵港市东津营业所 | 贵港市东津镇兴津街27号 |
5 | 贵港市东龙镇营业所 | 贵港市东龙镇开发区内 |
6 | 贵港市和平路营业所 | 贵港市和平路113号 |
7 | 贵港市黄练镇营业所 | 贵港市黄练镇南梧路旁边 |
8 | 贵港市新华路高铁广场营业所 | 贵港市港北区新华路288号吾悦和府一期A6#-01~05门面 |
9 | 贵港市蒙公营业所 | 贵港市蒙公贵武路边蒙公街182号 |
10 | 贵港市木格镇营业所 | 贵港市木格镇西街51号 |
11 | 贵港市木梓营业所 | 贵港市木梓镇南龙街65号 |
12 | 贵港市庆丰镇营业所 | 贵港市庆丰镇新圩街 |
13 | 贵港市三里营业所 | 贵港市三里镇三里街康宁路74号 |
14 | 贵港市石卡镇营业所 | 贵港市石卡镇西街 |
15 | 贵港市覃塘镇营业所 | 贵港市覃塘镇南环路口(红绿灯旁) |
16 | 贵港市瓦塘营业所 | 贵港市瓦塘镇正街40号 |
17 | 贵港市新塘营业所 | 贵港市新塘镇新东路93号 |
18 | 贵港市湛江营业所 | 贵港市湛江镇兴南街42号 |
19 | 贵港市樟木镇营业所 | 贵港市樟木乡东兴街23号 |
20 | 桂平市白沙镇营业所 | 桂平市白沙镇 |
21 | 桂平市大洋营业所 | 桂平市大洋镇 |
22 | 桂平市浔州北路营业所 | 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天将花苑 A1 |
23 | 桂平市江口营业所 | 桂平市江口镇 |
24 | 桂平市金田镇营业所 | 桂平市金田镇 |
25 | 桂平市罗秀镇营业所 | 桂平市罗秀镇 |
26 | 桂平市麻垌营业所 | 桂平市麻垌镇 |
27 | 桂平市蒙圩营业所 | 桂平市蒙圩镇 |
28 | 桂平市木根镇营业所 | 桂平市木根镇 |
29 | 桂平市木圭镇营业所 | 桂平市木圭镇木圭街23号 |
30 | 桂平市木乐镇营业所 | 桂平市木乐镇东城路 |
31 | 桂平市南木营业所 | 桂平市南木镇 |
32 | 桂平市社步镇营业所 | 桂平市社步镇小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地块二)3#楼 104 号-106 号” |
33 | 桂平市社坡镇营业所 | 桂平市社坡镇富源开发区三区 147-149 号 |
34 | 桂平市石咀营业所 | 桂平市石咀镇 |
35 | 桂平市下湾营业所 | 桂平市下湾镇 |
36 | 桂平市寻旺营业所 | 桂平市寻旺镇 |
37 | 桂平市郁江路营业所 | 桂平市西山镇兴桂路2号 |
38 | 桂平市油麻镇营业所 | 桂平市油麻镇新圩麻垌路7号 |
39 | 平南县安怀营业所 | 平南县安怀镇平安路210号 |
40 | 平南县城东路营业所 | 平南县平南镇城东路 |
41 | 平南县城湖路营业所 | 平南县平南镇城湖路 |
42 | 平南县平安路营业所 | 平南县平南镇平安街 |
43 | 平南县大鹏营业所 | 平南县大鹏镇大鹏街1号 |
44 | 平南县大坡营业所 | 平南县大坡镇镇北街109号 |
45 | 平南县大新营业所 | 平南县大新镇大新街 |
46 | 平南县大洲营业所 | 平南县大洲镇大洲街20号 |
47 | 平南县丹竹镇营业所 | 平南县丹竹镇长安街 |
48 | 平南县官成营业所 | 平南县官成镇 |
49 | 平南县六陈营业所 | 平南县六陈镇 |
50 | 平南县马练营业所 | 平南县马练镇马练街57号 |
51 | 平南县平山营业所 | 平南县平山镇新街26号 |
52 | 平南县思旺镇营业所 | 平南县思旺镇思旺村南街9号 |
53 | 平南县寺面镇营业所 | 平南县寺面镇寺面街 |
54 | 平南县同和营业所 | 平南县同和镇中街 |
55 | 平南县武林营业所 | 平南县武林镇富民路29号 |
56 | 平南县镇隆镇营业所 | 平南县镇隆镇十字路口(红绿灯旁) |
57 | 贵港市分公司中心业务库 | 贵港市中山北路9号 |
58 | 桂平市分公司中心业务库 | 桂平市西山镇兴桂路2号 |
59 | 平南县分公司中心业务库 | 平南县平南镇城西街198号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贵港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KWAD5G2025293-2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按标包,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以采购中标金额为基准,按照服务类计算基准计算,并下浮35%。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折扣率计算超过20万元时,最多只能按20万元收取。 4.代理服务费请交纳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造价三分公司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造价三分公司 账户号码:805030224500001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 |
3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
4 |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详见“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
5 | 现场考察:无现场考察。 |
6 | 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
7 | 纸质版投标文件组成: 开标一览表 1 份; 资格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资信/商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投标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其中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必须独立装订成册,并单独包装、单独密封递交。资格文件必须独立装订成册,其余尽量装订成一册或根据自身情况多册装订。 注:每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5CM,如超出规定厚度需分册装订。 |
8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6月4日上午9时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开标室。投标人可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 “签到”流程。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9 |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6月4日上午9时整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规定的时间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形以纸质文件为准。无法解密的电子文件又无纸质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自带电脑到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如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9.1 | 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2)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3)开标现场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系统故障、维护导致投标人已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唱标、评标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4)在开标时间前,如投标人未能及时递交、签到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任意一项未能按时提交、签到,均导致投标无效) (5)如CA证书损坏、遗失等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投标人可登陆https://cg.11185.cn/dzzb/PortalController.do?toolsDownload网站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版,按照手册教程操作解密。 (6)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且在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解密函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10 | 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
11 | 中标公告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科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以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
12 |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13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4 | 采购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
15 |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
16 | 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
17 | 一、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二、采用电子方式实施评标/评审时,评标/评审委员会组长或专家登录评标工具进入特征码检查页面,查看投标(应答)文件的硬盘信息、网卡信息、CPU信息、IP信息、主板信息,如网卡信息、CPU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相关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
18 |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对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企查查(https://www.qcc.com/)或者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信用信息是否合格,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相互控股关系。 |
19 | 1.以分包为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区分公司相关采购管理规定,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2.若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报价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3.如出现采购活动无法产生采购结果,无中标供应商的情况,则按采购结果确认流程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另行组织或项目取消。 |
20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产品加工、包装、运输、卸车、入库码堆、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互相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四部份组成,其中资格文件独立装订成册,其余尽量装订成一册;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独立装订成册,单独包装、密封递交。
1.资格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资格材料: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4)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6)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
(7)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与邮政企业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无关联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9)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见第六章)
(10)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资信/商务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资信/商务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3)服务团队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以上材料如有请提供)。
(4)商务响应表。
(5)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1)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2)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5)投标人情况介绍。
3.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2)技术响应表。
★(3)服务方案。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独立装订成册,单独包装、密封递交,格式见第六章);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 投标报价是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全部价款,该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为完成所有合同项下服务项目应承担的人工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标包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保证金交纳形式:汇票、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应提供两份合同副本给采购代理机构)。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前附表要求册数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 (投标人应尽量将全部投标文件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或者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交和签到将导致投标无效。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对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企查查(https://www.qcc.com/)或者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信用信息是否合格,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相互控股关系。
(11)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2)采用电子方式实施评标/评审时,评标/评审委员会组长或专家登录评标工具进入特征码检查页面,查看投标(应答)文件的硬盘信息、网卡信息、CPU信息、IP信息、主板信息,如网卡信息、CPU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相关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3)项目投标文件存在企业名称、公章、签章等混用错用;标书内容、制作上明显雷同瑕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包括购买标书资金)缴纳由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投标商存在共同股东或高管等情况的,一律否决投标资格。
(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围标串标的,一律否决投标资格,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条款如下: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⑦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⑧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⑨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相似度达70%以上的)或者实质性相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报价呈等差数列、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含)以上一致的错误;
⑩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上传,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项目实施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予废标。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签到并在发起解密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3.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科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以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二)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并经招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科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以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 、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以采购中标金额为基准,按照服务类计算基准计算,并下浮35%。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折扣率计算超过20万元时,最多只能按20万元收取。
2.代理服务费请交纳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造价三分公司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造价三分公司
账户号码:805030224500001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云景支行
(二)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注:
(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3)供应商黑名单认定及处罚措施
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及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因存在与邮政企业或其工作人员违规利益交换或输送、商业贿赂、不履行法定义务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等失信或不当行为,导致损害国家利益、邮政企业利益、产生社会负面影响,或者导致邮政企业或其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行政机关等认定为存在违法行为,经查实后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采购人采购供应商惩戒名单。并对其在一定期限和一定范围内采取邮政企业采购活动准入限制,或者采取永久全品类全范围的禁入措施的处罚。(相关的黑名单行为认定及处罚措施见下表):
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置措施表 | ||||
序号 | 行为分级 | 行为分类 | 处置措施 | |
1 | 一般负面 | 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2 | 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执行合同,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3 | 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转包、主要部分分包,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行业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4 | 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被追究责任,且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一般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1-2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5 | 其他经认定为一般负面行为的 | 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 ||
6 | 严重负面 |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弄虚作假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或被各级巡视、巡察、审计部门及业务检查认定存在采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资质或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用状况,或发生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7 | 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或被各级巡视、巡察、审计部门及业务检查认定存在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互相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协同投标,为谋取中标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或与检测机构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8 |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后或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选择性签订采购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9 | 合同履约中,产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符合采购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10 | 拒绝邮政内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此类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11 | 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处理违约或纠纷并给邮政企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对应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单位发生严重负面行为,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12 |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
| 在各单位采取2-3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13 | 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负面行为的 | 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 ||
14 | 重大负面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向采购人、采购评审委员会、采购代理人、检测机构等中国邮政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在各单位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10年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
15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在履约过程中向相关邮政企业或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在各单位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10年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16 | 由于供应商违约导致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引发大规模客户强烈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在属地内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在各单位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在多地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5年至永久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17 |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3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
| 全国范围全品目永久准入限制 | |
18 | 签订虚假合同、虚开票据、提供虚假凭证等行为配合套取资金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套取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在各单位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套取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10年全国范围全品目准入限制 | |
19 | 其他经认定为重大负面行为的 | 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 ||
说明:对应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总部、寄递事业部或省分公司 (一级集采项目根据结果使用范围扩展控股子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省分公司、直属单位) |
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适用于包1、包2)。
一、 评标原则
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程序
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实质审查与比较: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5)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总分(100分) | 评分项目 | 评审细则 |
得分合计 | ||
服务部分 (15分) | 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满分10分)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质量、质保期、响应承诺等情况,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无方案及相关承诺不入档。 一档(0.1-3分):描述比较简单或相关内容存在缺失的; 二档(3.1-6分):描述比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弱的; 三档(6.1-10分):描述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 |
项目进度与措施(满分5分)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措施、按期完工的保障方案等,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无相关内容及措施不入档。 一档(0.1-2分):描述比较简单或存在缺失的; 二档(2.1-4分):描述比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弱的; 三档(4.1-5分):描述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 | |
商务部分(5分) | 业绩与好评(3分) | 1.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至截标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的,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有能够证明为同类项目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得分,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提供盖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且每个项目合同金额≥60万,每项得0.5分,满分2分。 2.在上述业绩中,有获得用户单位用户满意使用报告、感谢信、表扬信等的,每提供一份佐证材料得0.5分,该用户满意使用报告、感谢信、表扬信为邮政系统出具的,加得0.5分,最高得1分。(1.所有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2.邮政系统出具的报告中显示后评估结果为B级(含)或75分(含)以上为满意。) |
业务合作情况(2分) | 与广西邮政企业开展其他业务合作,使用邮政产品和服务。如:开设对公账户(或企业网银)、代发工资、贷款、储蓄存款(个人存款≥20万元或公司存款≥50万元)等金融服务,寄递服务、文化传媒服务、分销业务合作等。每有一项得0.5分,除金融服务单项最多得1分外,其余每个单项(寄递服务、文化传媒服务、分销业务合作单项等)最多得0.5分,本评分项目最多得2分。 注:根据业务合作内容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证明、代发工资协议、合作协议、订单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其中,①寄递服务、文化传媒服务、分销业务合作须同时附上仍在有效期内合作协议及订单发票方为有效证明材料;②有效的代发工资佐证材料须提供代发工资协议或个人网银代发签约回执。如为公司账户代发,还须提供合作邮政公司在《新中间业务平台》系统委托单位信息维护查询界面截屏,截屏中的“营销属性”须为“代理营销”。如为个人账户代发,则供应商名称须为XX市分公司或XX县分公司或XX营业所;③个人有效的储蓄存款为≥20万元的三个月或以上的定期存单,且在存期内,户名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公司)或负责人(分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法定代表人;④公司有效的储蓄存款佐证材料为该公司对公账户截标前5个工作日内的存款余额对账记录显示该账户内余额≥50万元。 | |
报价部分(80分) | 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某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Σ(供应商某服务内容评审报价金额×合同期内预计服务网点数) 3.某供应商价格分=供应商最低评审报价金额/某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80分 | |
说明: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服务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 |
三、中标原则
本项目各分包中标候选人3个,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包1合同格式
金融机构联网报警服务合同书
甲 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机构联网报警服务合同书
委 托 方(甲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受委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文件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86号令)中对金融营业场所的规定,为加强甲方指定区域的技术安全防范措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辖 个金融机构防范区域(详见附件)提供联网监控报警服务之事签订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信守。
一、联网监控接处警平台服务功能:
(一)乙方应建设有性能稳定、技术成熟先进的接处警中心服务平台,直接与南宁市公安局“110”联动中心联网。
(二)乙方接处警中心平台应能兼容市面上主流的前端报警主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集采中标产品)。平台应支持多种通信传输方式,包括有线网络TCP/IP,无线网络GPRS、4G,公用电话网PSTN等。
(三)乙方接处警中心平台应对报警信息保存完整及自动备份。完全满足公安部GA 38—2021文件对报警信息的存储要求。
(四)乙方接处警中心平台应能自动检索联网机构报警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判别报警系统运行故障。
(五)乙方接处警中心平台应支持2个及以上电信基础运营商的接入线路,并建设有备用中心。以便在主中心断网、长时间断电等极端情况时切换正常使用,保障中心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六)乙方接处警中心平台应具有电话、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推送布撤防提醒及其他警情关联提醒的功能。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和使用报警系统的权利。
(二)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联网报警器用户说明书》正确使用报警系统,
并对报警系统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更改联机电话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中心维护。报警系统主机及探测器设备、连续使用年限较长、明显失效的,应即时更换新产品。
(三)甲方可根据业务需求对联网监控报警系统进行设防和撤防;并为该联网监控报警系统设备提供稳定不间断的市区民用供电电源。
(四)甲方应为联网机构提供正常的固定电话线一条,作为本报警系统和乙方监控中心之间连接自动传递警讯的线路。该线路请勿外接各种通讯设备或更换线路的通信业务,如需在该线路上接入其他各种通信设备或更改线路的通讯业务时,应保障报警通信优先,并保障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转。
(五)甲方须如实准确向乙方提供联网机在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相关人员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用户资料,如有变更,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的110报警监控中心;因甲方错、漏、迟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甲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和需要实施布、撤防操作,以免引起漏报或误报警情,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或警力的浪费。没有紧急事件发生,甲方人员不得随意触发紧急报警按钮、烟雾报警器、震动报警器、红外入侵报警器等设备。(设备测试除外)
(七)甲方不应随意拆卸、移动或损坏联网监控报警设备。因甲方误操作、自身人为因素及环境因素而导致误报警的、或致使报警装置不能正常有效运行的,乙方将提出整改措施,甲方应及时予以充分合作。当发现联网监控报警设备工作不正常、或需移动、撤、迁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通报,由乙方及时处理;如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不能正常联网监控报警工作,由此引起的后果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利用旧设备或非乙方提供的设备,甲方须保证设备的有效、可靠性并自行负责损坏设备的更换。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及甲方的安全防范要求将甲方布防机构报警设备与乙方接处警中心平台联网,提供7*24小时双人值守处警服务,使之符合金融机构联网监控报警的运行要求。
(二)乙方接收并核查对甲方联网监控报警系统每天定时发出的自动巡检讯息,如发现甲方联网机构末能按约定时间布防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联网机构负责人并督促布防。
(三)乙方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甲方的联网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紧急报警按钮、烟雾报警器、震动报警器、红外入侵报警器等设备的测试,确保甲方的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处于良好、安全运行状态。测试方式包含预先通知及不预先通知,乙方在接收到联网机构报警讯息后第一时间与甲方监控中心核实警情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接处警平台的报警处置流程,负责培训甲方联网机构工作人员熟悉联网监控报警系统的具体功能,熟练掌握和操作使用联网监控报警系统及设备。
(五)乙方接到甲方联网机构报警设备故障通报(包括系统的自动报告及人工报告)后,南宁市区(高速环道内)应在 5分钟内响应并通知甲方安排技术人员维修。乙方应配合故障设备维修联网进度,确保布防设备联网在线。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如因乙方报修不及时,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未安装监控探测器或设备未联网的机构除外)。
(六)乙方接处警中心收到甲方联网报警系统发出的报警讯息后,经过警情过滤,如发生真实警情的情况下,由乙方巡护队处警的,快速环道内15分钟内到达现场;快速环道外的,报告公安机关按其内部程序处警;紧急求助警情报由联网机构属地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派警种警力处警。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未按规定期限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逾期按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50元/日。
2、甲方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应按单方解除合同当月联网机构数量×未履约合同期×每机构每月联网服务费汇总所得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及处理
1、每次巡检、报警测试完毕,技术维护人员应留存相关记录作为依据。应认真填写巡检记录,详细填写巡检中发现的可疑问题并上报甲方及时处理情况,以便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理。要将测试和巡检记录保留备案待查。
2、甲方接入乙方的安防系统发出故障报警的,如乙方未能在指定时间(5分钟内)响应并上报联网机构报警设备故障(包括系统的自动报告及人工报告)的,甲方有权按每次50元考核扣罚乙方(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在当月服务费中考核扣除)。
3、乙方接处警中心收到甲方联网报警系统发出的报警讯息(除正常测试外)后,未通报甲方监控中心过滤警情的,甲方有权按每次50元考核扣罚乙方(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在当月服务费中考核扣除)。如因乙方失职未按服务要求处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损失。
4、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应按单方解除合同当月联网机构数量×未履约合同期×每机构每月联网服务费汇总所得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联网监控报警服务有效期及费用:
(一)本合同有效期2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联网报警服务费:每联网机构月服务费:¥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三)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内每月结算服务费,乙方于月初10日前向甲方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付款方式:收到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
(五)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需重新设计、改装、迁移联网监控报警设备的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保障甲方联网报警设备正常联入接处警中心平台。
六、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签约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乙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份转让给第三方;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府及广西公安厅等部门的重大政策变化﹚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联网监控报警服务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如需终止或更改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七、附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服务机构明细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服务机构明细表
序号 | 分公司 | 网点名称 | 服务月数 |
1 | 南宁市分公司本部 | 市分公司苏州路监控中心 | 24 |
2 | 市分公司中心业务库值班室(枪库) | 24 | |
3 | 市分公司中心业务库(一期) | 24 | |
4 | 市分公司苏州路中心业务库(二期) | 24 | |
5 |
城区分公司
郊区分公司 | 方园路营业所 | 24 |
6 | 桃源路营业所 | 24 | |
7 | 思贤路营业所 | 24 | |
8 | 民主路东营业所 | 24 | |
9 | 中华路营业所 | 24 | |
10 | 华西路营业所 | 24 | |
11 | 北湖南路营业所 | 24 | |
12 | 那洪大道营业所 | 24 | |
13 | 衡阳西路南铁营业所 | 24 | |
14 | 凤凰营业所 | 24 | |
15 | 大学东路农科院营业所 | 24 | |
16 | 星光大道南营业所 | 24 | |
17 | 亭洪路营业所 | 24 | |
18 | 金象营业所 | 24 | |
19 | 荣宝华营业所 | 24 | |
20 | 新阳路营业所 | 24 | |
21 | 民族大学营业所 | 24 | |
22 | 中兴大桥北营业所 | 24 | |
23 | 安吉客运站营业所 | 24 | |
24 | 北湖北路营业所 | 24 | |
25 | 三塘营业所 | 24 | |
26 | 五塘镇营业所 | 24 | |
27 | 仙葫西区营业所 | 24 | |
28 | 汉林营业所 | 24 | |
29 | 那楼镇营业所 | 24 | |
30 | 金陵镇营业所 | 24 | |
31 | 双定镇营业所 | 24 | |
32 | 苏圩镇营业所 | 24 | |
33 | 吴圩镇营业所 | 24 | |
34 | 南晓镇营业所 | 24 | |
35 | 大塘镇营业所 | 24 | |
36 | 坛洛镇营业所 | 24 | |
37 | 伶俐镇营业所 | 24 | |
38 | 隆安县分公司 | 隆安县中心业务库(值班室、库房) | 24 |
39 | 隆安县碟城路支行 | 24 | |
40 | 隆安县丁当营业所 | 24 | |
41 | 隆安县都结营业所 | 24 | |
42 | 隆安县古潭营业所 | 24 | |
43 | 隆安县浪湾营业所 | 24 | |
44 | 隆安县民安街支行 | 24 | |
45 | 隆安县那桐营业所 | 24 | |
46 | 隆安县屏山营业所 | 24 | |
47 | 隆安县乔建营业所 | 24 | |
48 | 隆安县雁江镇营业所 | 24 | |
49 | 隆安县城西路营业所(原国泰街北) | 24 | |
50 | 隆安县南圩镇新宁营业所 | 24 | |
51 | 隆安县南圩镇新兴营业所 | 24 | |
52 |
上林县分公司 | 上林县中心业务库 | 24 |
53 | 上林县中心业务库(枪库) | 24 | |
54 | 上林县西燕乡中心业务库 | 24 | |
55 | 上林县明亮营业所 | 24 | |
56 | 上林县巷贤营业所 | 24 | |
57 | 上林县西燕营业所 | 24 | |
58 | 上林县镇圩营业所 | 24 | |
59 | 上林县澄泰营业所 | 24 | |
60 | 上林县白圩镇支行 | 24 | |
61 | 上林县三里镇支行 | 24 | |
62 | 上林县乔贤镇支行 | 24 | |
63 | 上林县塘红乡支行 | 24 | |
64 | 上林县万家营业所 | 24 | |
65 | 上林县智城路支行 | 24 | |
66 | 上林县大丰街支行 | 24 | |
67 | 马山县分公司 | 马山县中心业务库(值班室) | 24 |
68 | 马山县中心业务库 | 24 | |
69 | 马山县林圩镇支行 | 24 | |
70 | 马山县周鹿镇支行 | 24 | |
71 | 马山县永州镇支行 | 24 | |
72 | 马山县古零镇支行 | 24 | |
73 | 马山县金钗镇支行 | 24 | |
74 | 马山县同富街支行 | 24 | |
75 | 马山县加方营业所 | 24 | |
76 | 马山县州圩营业所 | 24 | |
77 | 马山县乔利营业所 | 24 | |
78 |
宾阳县分公司 | 宾阳县中心业务库 | 24 |
79 | 宾阳县中心业务库(值班室) | 24 | |
80 | 宾阳县艾村营业所 | 24 | |
81 | 宾阳县黎塘西街营业所 | 24 | |
82 | 宾阳县新桥营业所 | 24 | |
83 | 宾阳县陈平营业所 | 24 | |
84 | 宾阳县大桥镇支行 | 24 | |
85 | 宾阳县露圩营业所 | 24 | |
86 | 宾阳县洋桥营业所 | 24 | |
87 | 宾阳县甘棠镇支行 | 24 | |
88 | 宾阳县思陇营业所 | 24 | |
89 | 宾阳县中和营业所 | 24 | |
90 | 宾阳县古辣营业所 | 24 | |
91 | 宾阳县武陵营业所 | 24 | |
92 | 宾阳县黎塘东区支行 | 24 | |
93 | 宾阳县芦圩镇(新宾)支行 | 24 | |
94 | 宾阳县中华营业所 | 24 | |
95 | 宾阳县新圩营业所 | 24 | |
96 | 宾阳县邹圩营业所 | 24 | |
97 | 宾阳县临浦街支行 | 24 | |
98 | 武鸣区分公司 | 武鸣区中心业务库 | 24 |
99 | 武鸣区中心业务库值班室 | 24 | |
100 | 武鸣区马头营业所 | 24 | |
101 | 武鸣区永宁路支行 | 24 | |
102 | 武鸣区罗波营业所 | 24 | |
103 | 武鸣区腾翔营业所 | 24 | |
104 | 武鸣区府城营业所 | 24 | |
105 | 武鸣区锣圩镇支行 | 24 | |
106 | 武鸣区仙湖营业所 | 24 | |
107 | 武鸣区兴武大道营业所 | 24 | |
108 | 武鸣区宁武营业所 | 24 | |
109 | 武鸣区两江镇支行 | 24 | |
110 | 武鸣区双桥镇双武路营业所 | 24 | |
111 | 武鸣区陆斡营业所 | 24 | |
112 | 武鸣区太平营业所 | 24 | |
113 | 横县市分公司 | 横州市中心业务库 | 24 |
114 | 横州市中心业务库值班室 | 24 | |
115 | 横州市百合镇支行 | 24 | |
116 | 横州市六景营业所 | 24 | |
117 | 横州市平郎营业所 | 24 | |
118 | 横州市新福营业所 | 24 | |
119 | 横州市板路营业所 | 24 | |
120 | 横州市峦城镇支行 | 24 | |
121 | 横州市平马营业所 | 24 | |
122 | 横州市云表镇支行 | 24 | |
123 | 横州市马岭镇支行 | 24 | |
124 | 横州市石塘营业所 | 24 | |
125 | 横州市镇龙营业所 | 24 | |
126 | 横州市莲塘营业所 | 24 | |
127 | 横州市马山营业所 | 24 | |
128 | 横州市陶圩营业所 | 24 | |
129 | 横州市良圻营业所 | 24 | |
130 | 横州市那阳营业所 | 24 | |
131 | 横州市校椅营业所 | 24 | |
132 | 横州市灵竹营业所 | 24 | |
133 | 横州市南乡营业所 | 24 | |
134 | 横州市谢圩营业所 | 24 | |
135 | 横州市迎宣东营业所 | 24 |
包2合同格式
贵港邮政代理金融机构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合同
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证110可视联网报警系统用户终端设备、网络的正常运行,切实为用户提供高效、快速的接处警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贵港市分公司辖区代理金融网点的110可视联网报警系统用户终端交由乙方负责110报警系统可视联网、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综合服务。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规范和标准
(一)基础维护服务规范和标准
1.每季度一次对辖区的110联网报警系统上门检修维护,对联网报警系统内的所有设备(包括报警主机、键盘、紧急报警、对讲面板、交换机、警号、电池、电源、前端探测器等)进行故障监测排除,杜绝系统安全漏洞的发生。
2.实时在接警平台检查联网报警系统的设备、传输网络线路、接入平台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联系,上门修复,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3.提供长期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服务。工程保修期满后提供后续维修、维护服务,直到本合同到期;在接到维修通知后,8小时内完成修复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二)可视报警综合服务规范标准
1.提供报警信息传输专网线路。
2.可视联网报警平台24小时专人值守,处理各类触发事件,协调公安110接警部门做好监控、处警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营业网点的有关资料和相应的管理文件,并协调做好报警联网线路的畅通。
2.在系统运行期间,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前来维修,并做好报告记录。
3.派专人配合乙方做好调试、维护的各项工作,并进行监督。
4.甲方使用的设备超过有效使用期的,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换。需要更换或新装报警系统产品的,均要报技防办审批,并交由乙方施工安装;自行更换或新装报警系统产品,经检测不稳定或未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乙方有权拒绝联网,且造成后果的,由甲方自负。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若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致使联网报警监控无法进行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6.承担维修保养需要新增、更换配件和材料的费用;网点整体装修时报警系统拆除重新安装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实施服务规范和标准的各项内容。
2.负责培训2名甲方的操作人员,如甲方有要求需随时进行培训。
3.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抵抗原因,以及系统功能范围以外的原因,致使系统报不了警从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负责对每个联网网点的报警系统建立电脑档案和书面档案,健全管理制度;
5.对各网点的银行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基础维护服务费:每个网点 元/年,共 个网点,每年服务费 元;合同期内如有增加或减少,则按实际网点数量结算。
(二)可视报警综合服务费(包含可视报警平台24小时专人值守、报警信息专网线路使用费用等):每个网点 元/年,共 个网点,每年服务费 元;合同期内如有增加或减少,则按实际网点数量及对应的服务期限结算。
(三)付款时间:按月结算,结算前乙方需提供经双方指定人员按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对服务费用核对后的结算清单和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帐支付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否则均为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2.甲方每月依据《综合服务考核评价表》对乙方服务评分,评分结果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若乙方对评分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认可。扣罚款项从当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五、其它:
(一)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及胜诉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贵港市分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一级指标 | 一级权重 | 二级指标 | 二级权重 | 三级指标 | 评估标准 | 分值标准 | 得分 | 指标说明 |
管理能力 | 30 | 日常管理能力 | 20 | 应急处理能力 | 供应商对场所、设备设施、物料用品等日常维护、保养、保管情况 | 5 |
| 查阅文件、现场查询 |
供应商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措施建设及落实情况 | 5 |
| 查阅文件、现场查询 | |||||
供应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 5 |
| 查阅文件、现场查询 | |||||
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应具有的其他履约管理能力 | 5 |
| 查阅文件、现场查询 | |||||
服务管理能力 | 10 | 服务能力 | 服务保障能力以及响应效率情况 | 10 |
| 查阅合同、现场沟通 | ||
服务水平 | 70 | 总体服务 | 10 | 履责情况 | 供应商遵守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态度及我方规定等情况 | 6 |
| 查阅合同、现场沟通 |
运营管理 | 1.新、旧供应商切换期服务的衔接配合情况。 | 4 |
| 查阅合同 | ||||
服务质量 | 30 | 作业质量 | 合同期内供应商遵守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态度情况。 | 30 |
| 查阅统计数据、合同 | ||
安全生产 | 20 | 安全作业 | 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实施维修保养服务过程中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保密义务等情况。 | 20 |
| 查阅制度、安全培训及检查记录 | ||
结算管理 | 10 | 结算管理 | 供应商在及时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方面的落实情况 | 10 |
| 查阅统计数据、合同 | ||
合计得分 |
|
|
综合服务考核评价表
考评总分为100分,考评得分低于【95】分的,每低1分,按【300】元/分从结算的供应商服务费用中扣除。
附件2:
贵港邮政代理金融机构名单
序号 | 网点名称 | 地址 |
1 | 贵港市八塘镇营业所 | 贵港市八塘镇八塘街南环路307号 |
2 | 贵港市大岭镇营业所 | 贵港市大岭乡大岭圩 |
3 | 贵港市大圩镇营业所 | 贵港市大圩镇南梧二级公路旁边 |
4 | 贵港市东津营业所 | 贵港市东津镇兴津街27号 |
5 | 贵港市东龙镇营业所 | 贵港市东龙镇开发区内 |
6 | 贵港市和平路营业所 | 贵港市和平路113号 |
7 | 贵港市黄练镇营业所 | 贵港市黄练镇南梧路旁边 |
8 | 贵港市新华路高铁广场营业所 | 贵港市港北区新华路288号吾悦和府一期A6#-01~05门面 |
9 | 贵港市蒙公营业所 | 贵港市蒙公贵武路边蒙公街182号 |
10 | 贵港市木格镇营业所 | 贵港市木格镇西街51号 |
11 | 贵港市木梓营业所 | 贵港市木梓镇南龙街65号 |
12 | 贵港市庆丰镇营业所 | 贵港市庆丰镇新圩街 |
13 | 贵港市三里营业所 | 贵港市三里镇三里街康宁路74号 |
14 | 贵港市石卡镇营业所 | 贵港市石卡镇西街 |
15 | 贵港市覃塘镇营业所 | 贵港市覃塘镇南环路口(红绿灯旁) |
16 | 贵港市瓦塘营业所 | 贵港市瓦塘镇正街40号 |
17 | 贵港市新塘营业所 | 贵港市新塘镇新东路93号 |
18 | 贵港市湛江营业所 | 贵港市湛江镇兴南街42号 |
19 | 贵港市樟木镇营业所 | 贵港市樟木乡东兴街23号 |
20 | 桂平市白沙镇营业所 | 桂平市白沙镇 |
21 | 桂平市大洋营业所 | 桂平市大洋镇 |
22 | 桂平市浔州北路营业所 | 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天将花苑 A1 |
23 | 桂平市江口营业所 | 桂平市江口镇 |
24 | 桂平市金田镇营业所 | 桂平市金田镇 |
25 | 桂平市罗秀镇营业所 | 桂平市罗秀镇 |
26 | 桂平市麻垌营业所 | 桂平市麻垌镇 |
27 | 桂平市蒙圩营业所 | 桂平市蒙圩镇 |
28 | 桂平市木根镇营业所 | 桂平市木根镇 |
29 | 桂平市木圭镇营业所 | 桂平市木圭镇木圭街23号 |
30 | 桂平市木乐镇营业所 | 桂平市木乐镇东城路 |
31 | 桂平市南木营业所 | 桂平市南木镇 |
32 | 桂平市社步镇营业所 | 桂平市社步镇小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地块二)3#楼 104 号-106 号” |
33 | 桂平市社坡镇营业所 | 桂平市社坡镇富源开发区三区 147-149 号 |
34 | 桂平市石咀营业所 | 桂平市石咀镇 |
35 | 桂平市下湾营业所 | 桂平市下湾镇 |
36 | 桂平市寻旺营业所 | 桂平市寻旺镇 |
37 | 桂平市郁江路营业所 | 桂平市西山镇兴桂路2号 |
38 | 桂平市油麻镇营业所 | 桂平市油麻镇新圩麻垌路7号 |
39 | 平南县安怀营业所 | 平南县安怀镇平安路210号 |
40 | 平南县城东路营业所 | 平南县平南镇城东路 |
41 | 平南县城湖路营业所 | 平南县平南镇城湖路 |
42 | 平南县平安路营业所 | 平南县平南镇平安街 |
43 | 平南县大鹏营业所 | 平南县大鹏镇大鹏街1号 |
44 | 平南县大坡营业所 | 平南县大坡镇镇北街109号 |
45 | 平南县大新营业所 | 平南县大新镇大新街 |
46 | 平南县大洲营业所 | 平南县大洲镇大洲街20号 |
47 | 平南县丹竹镇营业所 | 平南县丹竹镇长安街 |
48 | 平南县官成营业所 | 平南县官成镇 |
49 | 平南县六陈营业所 | 平南县六陈镇 |
50 | 平南县马练营业所 | 平南县马练镇马练街57号 |
51 | 平南县平山营业所 | 平南县平山镇新街26号 |
52 | 平南县思旺镇营业所 | 平南县思旺镇思旺村南街9号 |
53 | 平南县寺面镇营业所 | 平南县寺面镇寺面街 |
54 | 平南县同和营业所 | 平南县同和镇中街 |
55 | 平南县武林营业所 | 平南县武林镇富民路29号 |
56 | 平南县镇隆镇营业所 | 平南县镇隆镇十字路口(红绿灯旁) |
57 | 贵港市分公司中心业务库 | 贵港市中山北路9号 |
58 | 桂平市分公司中心业务库 | 桂平市西山镇兴桂路2号 |
59 | 平南县分公司中心业务库 | 平南县平南镇城西街198号 |
备注:乙方为甲方56个网点提供“基础维护+可视报警综合服务”,为甲方3个二类业务库(序号57-59)提供“基础维护服务”。实际服务网点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乙方不得以附件名单主张权利。
1.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贵港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KWAD5G2025293-2
分包: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贵港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KWAD5G2025293-2
分包: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资格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资格材料: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4)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6)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
(7)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与邮政企业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无关联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9)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见第六章)
(10)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2.资信/商务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资信/商务材料:
(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可单独提交)。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团队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以上材料如有请提供)
(4)商务响应表
(5)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1)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
(2)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5)投标人情况介绍。
3.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2)技术响应表。
★(3)服务方案(请结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自行编写)。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独立装订成册,单独包装、密封递交,格式见第六章);
5.其他文书、文件
资格文件
1.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 。
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5.我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贵港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重)
承诺时间: 2025年 月 日
为规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的采购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采购当事各方共同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自愿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遵守以下内容:
一、不从事互相串通支持或压制、排斥、诱导他人等任何超出法律法规和采购方规定范围的活动。
二、不发生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赠送或变相赠送礼品、礼金、实物、有价证券等行贿行为。
三、不组织、不参与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结果的各种活动。
四、不得向其他方泄露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结果的信息。
五、自觉接受采购方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互相监督,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对采购方利益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接受司法机关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5年 月 日
6.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
7.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响应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响应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响应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响应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响应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响应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响应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响应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响应人中标,然后再参加响应;
6.响应人之间商定部分响应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响应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响应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响应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响应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
8.响应人参加本项目与邮政企业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无关联的承诺函
响应人参加本项目与邮政企业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无关联的承诺函(格式)
我方承诺: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
2.不存在与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有关联关系。
3.如存在相关关联关系的,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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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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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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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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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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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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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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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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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10.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其他服务承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其他服务承诺
一、我司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1.我公司将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为本项目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信/商务文件
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格式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所在部门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3.服务团队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以上材料如有请提供)
商务响应表格式:
注: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表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善多对招标人的商务需求进行应答(商务响应表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介许删改)。对本项目商务响应表所有条款按“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格式自拟)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合同 | 验收报告 | 用户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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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环境认证体系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5.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2.技术响应表
技术响应表格式:
注: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善多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响应表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介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响应表所有条款按“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服务方案(请结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自行编写)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 、分包(有分包时填写,如没有无需填写): ),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60天内。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包1:南宁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投标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区域 | 服务内容 | 合同期内预计服务网点数(个) | 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元/网点/月) | 投标含税单价 (元/网点/月) | 备注 |
1 | 南宁 | 南宁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 | 135 | 400元/网点/月 |
| 网点机构数仅为预估量,项目据实结算 |
注: 1.投标人应按所投标包填写,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包2:贵港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投标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区域 | 服务内容 | 合同期内预计服务网点数(个) | 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元/年/点) | 投标含税单价 (元/年/点) | 备注 |
1 | 贵港 | 基础维护服务 | 59 | 2000元/年/点 |
| 网点机构数仅为预估量,项目据实结算 |
可视报警综合服务 | 56 | 7560元/年/点 |
| |||
注: 1.投标人应按所投标包填写,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格式(可以手写,密封):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2025年南宁、贵港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重)
项目编号:KWAD5G2025293-2
分包:
投标人名称:
4.开标一览表
包1:南宁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开标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区域 | 服务内容 | 合同期内预计服务网点数(个) | 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元/网点/月) | 投标含税单价 (元/网点/月) | 备注 |
1 | 南宁 | 南宁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 | 135 | 400元/网点/月 |
| 网点机构数仅为预估量,项目据实结算 |
注: 1.投标人应按所投标包填写,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相一致。 3.此表请尽量单独装信封并单独递交,信封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包2:贵港110联网报警综合服务开标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区域 | 服务内容 | 合同期内预计服务网点数(个) | 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元/年/点) | 投标含税单价 (元/年/点) | 备注 |
1 | 贵港 | 基础维护服务 | 59 | 2000元/年/点 |
| 网点机构数仅为预估量,项目据实结算 |
可视报警综合服务 | 56 | 7560元/年/点 |
| |||
注: 1.投标人应按所投标包填写,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相一致。 3.此表请尽量单独装信封并单独递交,信封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