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消费贷款营销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NMGFH-2025-08),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招标背景及招标内容)
为加快推进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供应商为邮储银行各盟市分行提供消费贷款营销活动服务。服务内容为各盟市分行提供消费贷款营销活动服务,具体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活动物料准备服务、活动音频设备服务、活动舞台背景服务、活动印刷类服务、活动人员类服务。
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中标份额划分:为保证服务的时效性,按照服务区域进行划分,中标人数量为4个,份额划分如下;
序号 |
盟市分行 |
中标份额 |
1 |
呼和浩特 |
38.29% |
包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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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辽 |
30.93% |
赤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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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锡林郭勒 |
16.86% |
乌兰察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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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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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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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鄂尔多斯 |
13.92% |
巴彦淖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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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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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 |
(四)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五)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增值税单价限价,投标人含增值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含增值税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已被招标人纳入取消其一年内参加采购项目资格的,且在禁入期内的。
(6)已被邮政集团公司、邮储银行总行及内蒙古分行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禁入期内的。
(7)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1)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2)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1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其所代理的制造商也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如项目划分标包或标段,则项目指标包或标段。
(二)专用资格条件:无。
(三)技术服务关键要求(技术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无。
(注:技术规范书中标记为*的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电子化采购
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制作、提交投标文件、项目开标、评标、澄清说明等环节均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完成。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0日08时30分至2025年5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邮银易采平台供应商注册指南”。
2.登录
完成注册后,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后即可跳转到首页工作台页面。通过点击【采购业务】-【我要参与】-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线下支付,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信息详见“九、联系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费仅接受公对公付款)。
(2)将购买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在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即可在邮银易采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6158-711)。
(3)如项目重新招标或再次发布公告,对已经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再收取文件费用;如项目终止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递交地点:通过邮银易采平台进行电子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
(三)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上传。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平台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咨询电话 400-880-9888)。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邮银易采平台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投标人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开标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邮银易采平台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系统参加。
(一)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经系统支撑团队确认后,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如下: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6-7楼
联系人:王海英
联系电话:15034965301
邮箱:992514137@qq.com
开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1540 0205 7353
2025年05月19日